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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零时起,眉山启动颗粒物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眉山市重污染天气)

12月19日零时起,眉山启动颗粒物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眉山市重污染天气)

2022年12月17日,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消息称,12月19日零时起,眉山将启动颗粒物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眉山市主城区限行,周一限行1和6,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预计本轮污染将持续到25日。

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12月19日零时启动颗粒物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意见,结合《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川污防攻坚办〔2022〕91号)要求,12月19日起,眉山市气象条件较为不利,有细颗粒物(PM2.5)中度至重度污染风险,且将持续3天及以上,按照《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眉府办发〔2022〕18号)相关规定,眉山市决定于2022年12月19日零时启动颗粒物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区域为眉山天府新区青龙街道,东坡区除复兴镇以外区域,彭山区除黄丰镇、公义镇以外区域,仁寿县经开区A区和龙正镇,丹棱县经开区,青神县经开区,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全市其他区域结合实际执行。

预计本轮污染将持续到25日,请各级各部门提前安排部署,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执法检查,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削减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眉山市主城区限行如下,此次颗粒物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眉山市主城区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特种车辆、新能源车辆以外,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城市建成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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